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2、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意识形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领导机构
按照“一岗双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党总支承担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明确意识形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督导、考核和资料收集等日常性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办公室成员组成为党支部、办公室、学工办、教研室和实训室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由党总支宣传委员兼任。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理。党总支副书记协助党总支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3、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社科理论类论坛的管理。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重点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渗透。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1、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总支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 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各部门发现有下列情况之的,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3、对所管理的部门人员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4、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6、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7、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坏党和国家形象的;
8、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